根据教育部《关于预报2016年度拟举办及申办国际会议情况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将2016年度国际会议预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国际会议预报年份是指举办单位拟对外承诺或申办的年份。因此,须预报的“2016年国际会议”,既包括拟在2016年内召开的国际会议,也包括须在2016年拟对外承诺或申办的国际会议。预报仅需提供拟举办(或申办)会议的简单信息(附件1:2016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一般国际会议计划表和附件2:2016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重大国际会议计划表),在拟对外承诺或申办日期前三个月还应正式提交审批材料。未经预报的国际会议,教育部原则上不予审批。
(国际会议申报工作流程:http://dutdice.)
二、重大国际会议必须预报,逾期不可补报。拟举办或申办的重大国际会议,经我校上报之后经教育部报国务院审批,并报外交部和国务院办公厅备案。根据以往经验,未经预报的重大国际会议在正式申报时有可能不被批准,务请提前做好规划。
三、为方便各单位的国际学术交流,对不涉及敏感政治问题,邀请外宾人数在30人以下的自然学科类国际学术会议可不预报。但仍然需要在拟对外承诺或申办日期前三个月正式提交审批材料。
四、请各单位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,认真填写本部门国际会议计划表,并于2015年10月16日下午5点之前将盖章的原件送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。计划表电子版发送到cuizijuan@。
联系人:崔紫娟
地点:西灰楼前楼 211
电话:84706195
邮箱:cuizijuan@