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中的使用效益,学校鼓励实验室对设备进行开发、自行维护、维修、研制辅助装置等。通过立项对上述工作给予认可。学校鼓励各实验室自筹经费开展设备开发、改造和维修,同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。
一、申报原则及指南:
1) 项目优先支持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开发维修;
2) 项目优先支持纳入大型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平台或24小时开放的设备维护;
3) 项目支持设备功能开发,通过关键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,用于发现新现象、揭示新规律、验证新原理、获取新数据;
4) 项目支持设备的维护,指定期的大规模具有技术含量的自行维护保养;
5) 项目支持具有较高的使用价值和利用率设备的自行维护维修;
6) 项目支持精密仪器的升级改造,通过升级能较好地拓展功能、发挥效益;
7) 项目支持自行研制设备保护性、节能性装置,以绿色环保的理念使用设备;
8) 项目支持设备相关的管理开发,如自行研制智能型管理系统等等。
二、申报办法:
1)各项目请分别填写申报审批表(见附件1);
2)原则上申报人不能连续两年进行申报;
3)学部限报8个项目,独立学院限报3个项目(纳入大型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平台的设备不受此限);
4)请以学部(学院)为单位,填写项目一览表(见附件2)并排序;
5)本年度参与立项的项目只以此次申报的为准,如未提交申报审批表,则视为未申报。
三、申报时间:2016年3月31日——4月15日
四、联系人:张静 杜艳艳
联系电话:84706425
Email:zhangjing@